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

何艳华的青春似水逝去


何艳华,女,37岁,大专学历,广东茂港人,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茂港区羊角镇山和中学当了一名化学教师。

  1997年10月,何艳华感觉自己身体总是不舒服,经常感冒发烧,后来又有点妇科炎症。正在烦恼的时候,有人给她推荐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还向她宣扬,“法轮功能‘消业治病’,有病不用吃药打针;修炼‘精进’了,还能‘成仙成佛’”。她信以为真,急于摆脱病魔的困扰,开始修炼法轮功。

  为了练功,何艳华省吃俭用省下钱购买了《法轮大法义解》等十几本书籍。经过一周反复阅读,书中修炼的内容让她原先百思不得其解的各种问题都找到了答案。李洪志所标榜的“真、善、忍”、“做好人”的理论让她笃信不已,内心充满对李洪志的崇拜和感激。很快,何艳华便沉迷在修炼成仙的梦境之中。

  每天早上四点多钟,何艳华就到校门外练功点参加集体练功,有时还在教师宿舍偷偷“学法”、练功。一段时间后,感觉病情都有了好转。她错误地认为这“都是练习法轮功所产生的奇特功效”。其实每天坚持锻炼,对疾病恢复本身就有好处。而李洪志把生病说成是欠下的“业力”造成的,吃药打针是不能“消业”的。这显然是违反科学,有悖常理的歪理邪说,但当时何艳华竟然深信不疑。从那时起,她就不再寻医问药了。

  1999年7月,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。对此,何艳华内心感到十分不满,认为这么好的能够“救度世人”的“宇宙大法”怎么能是邪教呢?正在犹豫时,她在法轮功网站上看到李洪志在“经文”中说:“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”,她觉得自己有责任、有义务挑大梁,站出来“护法”、“正法”。于是,她串联社会上的功友趁夜深人静之际,到处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,向人们“讲真相”。

  学校领导多次找何艳华谈话,母亲和姐姐苦口婆心规劝,可当时何艳华早已深陷在虚幻的“法轮世界”里,认为这些就是李洪志所说的:“修炼的人身边总会有许多干扰,是对我们的考验,只有排除‘魔’的干扰,才能‘再精进’。”所以,只要学校领导和同事劝何艳华不要参与法轮功的活动,她就和他们辩论,痛诉政府对法轮功的“迫害”;只要母亲、姐姐和她谈论法轮功,她就用断绝关系来对付;学校为了挽救何艳华,专门联系反邪教志愿者来教育开导她,但她仍然执迷不悟,用绝食、自杀相威胁。她反复向家人说:“你们这些常人懂什么?我这是在度你们,等我修炼‘圆满’了,把你们都带到我的天国享福,你们现在不让我练,将来我怎么能‘圆满’?”

  此外,何艳华对自己的婚姻大事一点也不在乎。练功之前,何艳华在市区结识了茂南区的一名男子,并与之恋爱,感情很好。男友给予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。可自从她迷上了法轮功,一切都变了。男友多次劝她别再练法轮功了,但是她一句也听不进。男友一气之下与她分手,可她一点不后悔。因为“师父”说了,练功人要放下“名利情”,才能上“层次”、“修圆满”,何艳华就这样生生断掉了这份恋情。

  之后,和许多年轻人一样,何艳华也曾经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孩子,但一旦遇到这种情况,她不但不会高兴,还会立刻紧张起来,赶紧“发正念”灭掉男女之情、色欲之心,不给自己找“麻烦”。因为她的心中牢牢地记着李洪志的告诫:“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,才能上层次,才能达到最高境界”,“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,……那都不会保你,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。”看着父母为她的婚事操心,她却一点也不着急,反而觉得他们是在添乱。

  自视甚高的何艳华,一直以为自己追随的是“人间大法”,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。如今,想到自己荒废的事业、虚度的青春,也常常情不自禁地感到委屈。现在每当有人谈起自己的孩子如何如何出息、如何如何有能力、日子过得如何如何好,她就很懊恼。从20多岁到30多岁,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,她全部奉献给了“法轮大法”、奉献给了李洪志,可是她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呢?除了痴长的年龄,连年奔波的辛苦,何艳华两手空空,一无所有。在同龄人已经结婚生子、事业有成的时候,她依然孑然一身、一无所有。

  就这样,法轮功荒废了何艳华的青春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