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28日星期六

以“办项目”的名义“集资”

近些年来,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为了生存,扩大法轮功的影响,不仅办起了报纸、网络等媒体,而且还搞起了学校、“神韵”演出团体,并且大搞所谓的“XX大赛”等等。李洪志把这些“项目”美其名曰做弟子修炼的“救人项目”。但现实问题是,“办项目”就要钱,法轮功缺的就是钱。于是乎,以“办项目”名义在中国大陆弟子中“集资”就屡见不鲜了。
  2006年2月9日,明慧网题为《海外证实法不接受大陆弟子的资助》的文章称:最近,武汉有人在大陆学员中散布流言说,海外大法弟子要制造自己的卫星,需要很多钱,是师父让做的,某某人跟师父有直接联系,钱最后都会送到师父手里,希望大陆有钱的同修能够尽一份力,等等。一些学员稍受蛊惑便慷慨解囊,有的甚至把自己多年的积蓄存款全部拿了出来,还出现了排队给集资者送钱的情形。另外,武汉一直有人以在大陆办大纪元报纸的名义集资,声称正面讲真相的形式已经过时,并散布阻挡此事的学员“已遭恶报”的流言。
  还有就是2008年7月26日明慧网在《请尽快停止在同修集资》的文章中说:近来有同修看到新唐人发言人提出建立自由卫星捐助平台,向各界人士募捐,购买或者租用独立的卫星,以保障新唐人拥有永久的自由平台后,就在同修中发起了为新唐人捐款的事。壹千元人民币觉得不多,又动员同修拿三千元,或者美元,甚至建议同修卖掉多余的住房来捐款。有同修认为是集资,从法理上认为不当,该同修还不承认是集资。
  以“办项目”的名义在中国大陆弟子中进行“集资”早已出现,而且所用的“项目”名义还有很多。可见法轮功弟子之间的尔虞我诈是多么的不择手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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